林海蒼茫,路在哪里?——中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剪影
林海蒼茫,路在哪里?關乎林業發展的林業改革之路,對中國的經濟發展、生態安全乃至社會穩定意味著什么?
我國是個多山國家,960萬平方公里的國土面積中,有69%的山區,13億人口中的56%生活在山區,中國2100多個縣(市)中山區縣為1500個。 中國90%的林地、84%的森林蓄積量、77%的草場、76%的湖泊、98%的江河水能集中在山區。山區實際上就是中國山林、草木、湖泊及江河源頭的完整集合。50多年來,中國的林業改革之路一直在探索之中,歷經從解放初期的分林到戶、農業合作化時的山林入社、人民公社的集體所有、統一經營,到上世紀80年代的穩定山權林權,劃定自留山和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的四個階段。因為產權不明晰,農民沒有成為山林的主人,同時還要負擔名目繁多的稅費,所謂集體林,往往成了“干部林”、“書記林”,農民只有種樹育林的付出,沒有經營買賣的權利。結果是偷砍盜伐屢禁不止,興林富民成為一紙空談。全國500多個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中,有490個在山地林區,為什么?為什么貧窮落后如此頑強地與青山綠水相纏結?從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到我采訪過的數以百計的林業干部、農民都給我算過這樣一筆賬:中國的18億畝耕地使13億人口得以溫飽,而我們擁有的43億畝林地既沒有解決國土生態安全,也不能滿足13億人對木材和林產品的需求,更別提山區農民的脫貧致富了。在這43億畝林地中,25億畝是管理不善、產權不明、偷伐不斷、糾紛不絕的集體林地。
25億畝,這是一個隱藏著多少潛能、多少財富的數字,這是多大一片原本充滿希望的可持續的森林和土地。當中央決策層毅然決定改革林權制度,廣大人民群眾把握機遇,勇敢探索時,天地之間將譜寫全新的綠色交響曲!林改使山更青、樹更多,這山、這樹、這地,以及真正成為山林主人的農民告訴我:中國的明天會更好!
林改是我國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次深刻變革。
2003年6月25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頒發了《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》,首次提出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。2003年9月27日至28日,國務院召開全國林業工作會議,指出要深化林權制度改革,實現“務林有其山,山林有其主,林主有其權”。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頒發《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》,提出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集體林地明晰產權、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。2009年6月,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,會議全面部署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,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高到全黨全國工作的重要位置。
2006年1月13日,胡錦濤總書記到福建省永安市考察林改,指出“林權制度改革意義重大”。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,胡錦濤總書記來到陜西省安塞縣視察,關切地叮囑群眾“林權到戶了,你們要把林地經營好,既要爭取有更好的收益,也要考慮到生態保護的要求”。2007年2月17日,春節期間溫家寶總理到遼寧省清原縣,認真傾聽鄉親們對林改的意見,指出“林權制度改革是土地承包經營在林地上的實踐,一定會受到農民的歡迎。”2010年4月9日至11日,溫家寶總理在安徽考察,對地方干部說:“我特別重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件事,因為它給山區農民開辟了一條致富的路子。農民有了經營權,就可以在林地上做大文章,不僅可以種植林木,還可以發展林下產業,不僅有經濟效益,還有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。我們要加強制度建設并給予技術指導,把這件事情辦好。”
溫家寶總理還對林業作了“四個地位”的精辟概括: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,在生態建設中具有首要地位,在西部大開發中具有基礎地位,在應對氣候變化中具有特殊地位。
回首林改不平凡的歷程,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動情地說,黨中央、國務院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視,中央領導心系林改、關注民生的情懷,深切反映了我們黨和政府始終尊重和把握人民的意愿。我們惟有肩負職責,不辱使命,才能不辜負中央賦予我們的光榮任務,不辜負廣大人民群眾對我們的衷心期待。2006年3月,賈治邦到改革先行省福建調研,福建的林權改革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。兩個月后,國家林業局舉辦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高峰論壇。8月,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驗交流現場會在江西省井岡山市召開,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出席會議,并作了重要講話,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開始在全國拉開帷幕。進入2007年,國家林業局連續在遼寧省撫順、陜西西安、云南普洱等地召開北方、西北、南方、西南片會,分地區、分類型地總結經驗,指導推進。
林改,開始從祖國東南一隅,迅速擴展到長城內外、大江南北。
林改第一步是基層農民群眾的實踐和創造。
福建省林業廳的老廳長黃建興告訴我:“農民有足夠的智慧,農民是真正的林改先行者。”黃建興何出此言?2001年,閩江一個庫區因為征地發生群體性事件,時任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的黃建興發現,庫區周邊20多個村子中只有一個村格外平靜。農民告訴他,“村里把林子分到各家各戶了,育林護林忙著吶,一年收入五六千元,還鬧什么呢?”黃建興又問:“分了以后林子長得好不好呢?”“好啊!自家的林自家的銀行,里邊存著錢吶!”這是黃建興第一次偶然地聽到分山分林,以及農民的擁護,生出不少感慨:在山區,林地是農民的安身立命之本,沒有林子沒有土地,人心怎么安定?生活何以為繼?
1998年就已經分山分林的永安市洪田村,被稱為“林改第一村”。洪田村現有18908畝林地,除少量自留山和經濟林外,原先均由村集體經營。全村森林覆蓋率81.4%,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稱,然而在1998年前卻是滿山瘡痍,1995年到1997年偷砍濫伐集體山林達到高峰,膽子大的白天砍,膽子小的晚上砍,甚至雇了民工砍,三年來,林木蓄積量減少兩萬立方米。公路沿線的山頭一直砍到成為荒山為止。書記和主任滿山追,哪追得過來啊,砍伐的人帶BP機上山,每個路口有人望風,如果看到村干部去抓就發訊息“444”,沒有動靜就發“666”。不僅是洪田村,當時福建省每年林業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高達4萬起,平均每天10多起。如此下去,洪田的林子、福建的青山還能保持嗎?
農民,一個福建山村的200多戶農民決心要改變集體林的現狀,而此種改變實際上是對林權制度的改革,觸及到了一個禁區:分山到戶,分林到戶。分山分林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出現過,隨之而來的是大規模的亂砍濫伐,上級部門隨即叫停。鄧文山、賴蘭亭召集村委會、村民代表開了20多次的會,有村民代表說:“我們把山分了,但不能一分了事,訂出村規民約,不準亂砍濫伐,讓農民富了,樹更多了,山更青了,上頭不就高興了嗎?”鄧文山說:“這個主意好。” 還補充了一點,“一定要大多數同意分,才分。”從1998年7月到8月,開了20多次會,村民們各抒己見,涉及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,把心里想說的話全部說出來了。眼看9月份就要過去了,村兩委召集小組長和村民代表集中開會,“分還是不分,要討論出個名堂來!”鄧文山從筆記本上撕下幾張紙,再撕成紙條,分發給26個與會者:“同意分山的寫‘同’,不同意的寫‘不’!”在老舊吊扇的吱嘎作響聲中,無記名投票的結果是21人寫下了一個字:同,并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5人寫“不”。時間定格在9月29日下午5時30分。鄧文山掐掉煙斗,和賴蘭亭交換了一個眼色,幾乎同時脫口而出“分了吧!”這是個歷史性的時刻,山作證,樹作證:又一個小崗村——洪田村——中國林改第一村誕生了。
分山分林還是分田,山有肥瘦,林子的品種不一價值也不同,上沒有紅頭文件,下沒有經驗參照,洪田村的做法是:農民的事情由農民來決策,經過全體村民反復討論,農民創造洪田林改“六字經”:“均山、均權、均利。”具體步驟是先踏山勘界摸清家底,確定應分的山林面積、林木蓄積量,按在冊的人口均分。在分山分林的過程中,為了盡可能做到公平,分成三步走:第一步把山林均分為三大片,林木茂密的山與雜生灌草的山搭配;把每一片分成若干組,最后形成16個經營小組,村民自愿組合;第三步,“抓鬮”決定各自所有的山林。
夕照下的洪田村層林盡染,染成了金黃,白色的炊煙在無風的傍晚裊裊而上,有挖筍的農民荷鋤而歸,竹區便道上,不時有摩托車下山,一群群林下養殖的公雞、母雞在呼喚聲中回窩……這個平靜的山村歷經十年有余的林改歲月之后,現在人心安定,豐衣足食,而從山上杉木林中、竹林中吹來的風帶著杉木味、翠竹香,主婦們端到飯桌上的是鮮筍湯、山野菜、紅燒肉,灶臺上剛剛出籠的是冒著熱氣的饅頭與蒸紅薯。“人辛勤勞碌,但詩意地安居”這不正是洪田的寫照嗎?正是在洪田“均山、均權、均利”的六字經以及村民代表大會說了算的林改實踐基礎上,才有了福建省的林改思路:要使福建林業走出困境,必須從明晰產權入手,真正確立林農的經營主體地位。分林不是林業私有化,也不是簡單地把集體山林一分了之。有恒產者才有恒心,山地所有權仍歸集體,但山上林木的所用權和山地的使用權,要完完整整地還給農民。明晰產權是林改第一步,配套改革包括交易市場、流轉、轉讓、買賣和變現及林權證抵押貸款等,是林改真正見效的第二步。有了洪田村的實踐,有了林改的一系列思路,繼洪田村之后,武平縣成為林改的試點縣。2003年4月,在時任省長盧展工的重視下,福建省人民政府下發《關于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》,福建成為第一個全面推行林改的省份。三年后,福建的森林覆蓋率達62.96%。
怎樣的廣泛而深刻?廣泛至八閩山水,深刻到林木的根、農民的心中了。在洪田村,一位老農把紅紙包了一層又一層的“林權證”捧在手里說:“我一生經歷兩件喜事,第一次鐵樹開了花,土地回了家。第二次鐵樹開了花,林地回了家”。我從老人的紅紙包里接過綠色封皮的“林權證”,國徽及“中華人民共和國”字樣赫然在目,老人一臉莊重地對我說:“看清楚了,國字頭的!”
林改是要把利益的天平徹底傾向農民。
江西是我國重點林業省,國土面積2.5億畝,其中林地面積1.59億畝,2/3國土是山地,2/3人口在山區,2/3的縣是重點林業縣。這三個2/3曾經是江西經濟的負擔,農民窮,林農更窮,林地權屬反復變遷,林農與山林的擁有感、安全感、靠山感漸行漸遠。稅費高達63%,多達30幾項。老表有個形象的比喻:“砍一根竹子,農民得一根筷子;賣一根木頭,農民得一個板凳”。市縣、鄉鎮、村收費項目有:育林基金、防火基金、能源基金、鄉鎮提留、竹木特產稅、村委會提留、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、設計費等等,實在想不出名目的“其他”還有三四項。農民種地不交稅了,林農的身上如此之重的稅負,怎么和諧?怎么發展?
革自己的命是痛的,很痛。江西林業部門80%的人靠收費養活,工作經費及事業費均來自收費,重點林區的村一年可收30萬元左右,鄉100萬元左右,縣至少幾百萬元。現在除了《森林法》規定的育林基金外,全部免除,不能收了。育林基金也減去一半,過去收多了,現在的稅費約占總收入的11%。武寧縣長水村林農盧位國說:“稅費一減免,拿到林權證,我就往山上跑,那山那竹那樹是我的了。從沒有這樣輕松、開心過!”林業稅費改革還破解了一個打破壟斷的難題,以武寧縣為例,第一年減免稅費之后,財政收入較上年少了1000萬元,其中700萬元是林業公司的,過去說的“林老大”說的就是收木頭的,它獨家進山收購,大刀闊斧賺林農的血汗錢。林改放活經營,進山收木頭是幾家、十幾家,“林老大”不得不改制,得利的是林農,過去一方杉木最便宜時180元,現在改成直銷,賣到850元。長水村的老百姓林改前年人均收入2000元,林改后的2007年為5500元,這5500元中一半以上來自林業。長水村的山上年產毛竹30萬根,每根至少10元,村支書余錦冰告訴我:“過去偷著砍,大的小的一起砍,現在農民舍不得砍,留在山上的竹和樹,就是存在山上的錢,不斷長大的錢。”
江西的林改,是舉全省之力的林改,是“五級書記抓林改”,在明晰產權還山還林的改革過程中,先掃除林農負擔過重的稅費攔路虎,林業行政事業管理人員的工資以及過去由育林基金撥付的辦公經費,全部由財政支列,包干使用。2004年,省林業廳向財政廳申請到的第一筆林改資金為3000萬元。繼之,省財政又拿出4000萬元對重點林業縣轉移支付。因為很多收費關系到鄉和村的行政運轉,省財政再拿出3.88億元給每個行政村補1萬元,每個鄉鎮補10萬元。江西省為林改安排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達6.66億元。江西不是廣東、上海,江西是經濟欠發達的一個內陸省,但江西為林改“買單”卻毫不含糊。江西省林業廳廳長劉禮祖說,當他為林改資金愁得夜不能眠的時候,時任省委書記的孟建柱告訴他:“想到老百姓就有錢,寧可少蓋幾棟樓也要把老百姓的事情辦好,到農民頭上收錢是最沒有本事的干部,不能在老百姓身上打主意”。劉禮祖傳達孟建柱的意見后,對干部們說:“我們到底最缺什么?缺錢還是缺精神?林改確實需要錢,但林改的路不是金錢鋪成的,還需要精神,為農民、為青山綠水獻身的精神!”江西全省共有5萬多名干部上山下鄉參與林改實踐。省、市、縣林業部門抽調2300多名干部,組成1128個督查組深入林改第一線,舉辦林改培訓班800多期,抽派3700多名技術員翻山越嶺、勘界制圖。在具體操作中,把決策權交給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,從分山分林到各家各戶以及流轉、采伐指標等一律公示,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2/3以上多數通過,方可執行,否則推倒重議。2006年5月份,江西對全省林改檢查驗收,全省集體林地分山到戶率為82.5%,群眾滿意率達95%。僅2005年冬至2006年春,江西省投入造林的社會資金為4.99億元,造林總面積330萬畝。2008年、2009年造林面積突破500萬畝,森林覆蓋率為60.05%。實行林改后,有28萬多外出打工的老表回鄉務林。已頒發林權證613萬本。迄今為止,江西省有64個縣建立了林木產權交易中心,林農有了走向市場的平臺,在這個平臺上可以辦理山林評估、產權流轉以及林權證抵押貸款,以遂川縣為例,2009年用林權證抵押的小額貸款達6000多萬元,惠及幾百戶林農,并享有江西財政貼息2%的優惠。
5月20日下午,筆者到武寧縣羅坪鎮長水村采訪。村口有紅豆杉大樹14棵,全村有上千棵。村支書余錦冰和村民們回想起,2007年4月20日下午,溫家寶總理到長水村口時,一下車就看見了這些百年古樹,并走進樹林中撫摸著一棵樹的樹干說:“真好,這些樹真好”。總理問余錦冰,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,村里有哪些新變化?余錦冰回答說:“最大的變化是山定權,樹定根,人定心。林改后,林農致富,生態得保護,林區更加和諧。”長水村人均耕地7分,人均山地卻有70畝,林地一直是長水村的命根子。林改前體制不順,林農的境遇是“我山不能我種,我種不能我砍,我砍不能我賣,我賣不能我得”。偷砍偷伐屢禁不止,造林難,防火難,護林難,都說是集體的,集體是誰的?森林火災時,山上著火,干部撲火,百姓觀火,領導發火。林改后清明節上山祭祖燒紙,林農隨身帶著水桶、滅火拖把。“樹上的葉子,就是家里的票子”,長水村民盧位寶在南昌打零工、擺地攤,家里分到320畝山林后,卷鋪蓋回家當林場主了。2006年靠木竹銷售收入近10萬元,翻修房子,還清欠債,還買了一輛“長安之星”小車,成為山村里的有車族。盧輝在外打工10年,回家了,“家有綠山青山,那是有我一份的金山銀山,不走了”。在沿海漂泊10年的盧輝把打工的積蓄投入到自家山場上,從浙江請來技術人員改造低產毛竹林。原先村里的“赤腳醫生”孫隆泰,因為診所生意不景氣,1991年舉家買了城鎮戶口搬到武寧縣城。2007年向村委會申請,遷回長水村。余錦冰說,山分了,樹多了,村里“農轉非”的12名村民在村民大會通過后,辦理了“非轉農”。村民們扛著鋤頭上山挖坑,不說去種樹,說是到山上辦“綠色銀行”。2008年、2009年兩年中,64歲的村民盧世炎一個人造林50多畝,成活率為98%,不僅是盧世炎,長水村家家戶戶上山造林,林改后三年的造林面積相當于前20年的總和。“找不到空地了,都變成綠色銀行了!”
江西是“有了綠水青山,才有金山銀山”的典范,林改之后,江西省對保護生態植樹造林提出了新的目標: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63%,在全省范圍內建設森林鄉鎮、森林城市。
目前,全國31個省區市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,福建、江西、遼寧等12個省市基本完成了明晰產權、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,其他省區市正在深入推進。全國集體林地確權面積達19.5億畝、發證面積14.7億畝,分別占總面積的71.3%和53.7%。
井岡山黃坳鄉,李鎮陽站在即將落成的三層新樓前,指著井岡山上郁郁蔥蔥的森林說:“那自然保護區里還有我的插花林呢”。“你怎么去管護?有路嗎?”“樹林下是路。”想起了一位哲人所言:“路是樹的古名,林中有許多路,這些路多半隱沒在人跡不到之處,叫林中路。每個人各奔前程,但都在同一處森林中。只有從事林業的人及護林員認得這些路,他們懂得什么叫誤入歧途”。走在林中路上的中國農民,向世界發出了這樣的信息:森林是友善的,有了森林就有了地和水,除了森林,還有什么能拯救地球?拯救人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