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辯證
作者:郭偉
《莊子?雜篇?列御寇》借孔子之口提出了人才“九征”論:遠觀其忠,近觀其敬,臨危觀節,醉酒觀則,雜處觀色,急與之期而觀其信,委之以財而觀其仁,都屬于“德”的范疇,“煩使之而觀其能,卒然問焉而觀其知”則屬于“能”的范疇。不但“勤”與“績”均未涉及,而且“德”與“能”也不全面,在今天看來是一個很不全面的干部考察標準。但二千六百年前能提出這些觀點,開始對人才有辯證的認識也是相當有遠見的了。
漢末劉邵寫過一本《人物志》,是我國最早的一部關于人才分類及取舍的比較系統的專著。他以“金木水火土”五行屬性劃分人才,什么性格的人才適合什么崗位,很有見地。但不可否認,他主要是針對國家高級行政管理層面的人才,而非百工庶業——口技者、庖丁、買油翁、善射的陳堯咨、“運斤成風,盡堊而鼻不傷”之石匠等“唯手熟耳”的專業人員,甚至“匠人”也不包括科學家。
人才應辯證而觀之。《莊子?外篇?山木第二十》:伐木者見大木曰:“無所可用”,直取小雜木。莊子曰:“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。”
故人命殺雁,豎子問:“請奚殺?”主人曰:“殺不能鳴者。”
弟子問: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;雁以不材死。先生將何處?。
莊子笑曰:“周將處乎材與不材之間。材與不材之間,似之而非也,故未免乎累。”
一、木或雁均自然之物,適則生存。木以高大、粗狀、筆直、枝繁葉茂為好,高寒、多風、少土等生存條件差則長得弱小,歪歪扭扭。雁本是自然之物,長得強狀,有好看的顏色,好聽的鳴聲,行動敏捷,避敵及時,繁殖能力強,才能享受天年,應該說就是好雁。它之才是在于肉多,還是在于能看家;是能鳴叫,還是能驅蛇,還是清潔屋周,均屬人謂之功也,可鳴僅其屬性之一。“才”與“不才”,它們全然不在乎。而人必須有“才”,才能得到社會尊重、認可,也才有機會為人類作貢獻。對于人來講少有通才,樹業有專攻,向某一知識領域縱深發展,越深入越有才。“才”不但有大小之分,更有種類之分、等級之分。過去說“七十二行,行行出狀元”,現在社會職業劃分為三千六百行也不能窮盡。
但謙虛而不自信者,則有才自謂無才,大才自稱小才;自吹自擂、自以為是者,無才自認為有才,小才自認為大才,專才自認為通才——這都對人才的偏見。為此,有些人經常報怨懷才不遇、大才小用,其實他們一是沒有調整好心態,二是觀念存在問題,完全不懂得“人才的辯證觀”。
二、取材標準,是不是人才,以需方(取才者)說了算,有些研究生、博士生不好找工作就是這個道理,大才不便于小用,專才不便于通用,大有大之用,小有小之用。人才都有一定的可塑性,而絕大多數工作崗位也是普通崗位,轉崗也能適用,并很快轉換角色,適應工作,勝任工作,這才是真正的實用人才。
三、豎子的請示很偏頗,也可以說很隨意,僅問能鳴不能鳴,不能鳴者稀里糊涂被宰。喜鳴者其音糙質,不能取悅于人,甚至吵鬧煩人,難道不可以殺?
豎子若問:其一雄其一雌,請奚殺?
豎子再問:其一老其一幼,請奚殺?
豎子又問:其一美其一媸,請奚殺?其一瘦其一肥,請奚殺?其一高其一矮,請奚殺?其一敏其一拙,請奚殺?其一多羽其一禿,請奚殺?其一依人其一傷人,請奚殺?……結果如何呢?可想而知,二雁之命運變數很多,搖擺難定。
站在供方看,有才便有才;但站在需方看,適用者,可用者,能把交辦的事兒辦成、辦好者,才為有才。供方雖有才而需方不取,也非才。
前幾天回老家圈中抓雞,本已抓住一雄雞,而另一雄雞嚇得亂飛,撞出欄來,正好被捉,一掂,重些,就放掉了先前抓住的那只雞。親戚拍著它說:“事兒已定,與你無干,你卻撲來送死”。雄雞撲來若得重用,則可稱為職場界之“黑馬”。
四、過去之才,是本質也是基礎,關鍵是今后看能不能發揮人才的作用。基礎之才往往是理論知識,理論要結合實際,懂得權變,創造性地發揮“知識”的作用才是真正的人才。新的崗位常有新的要求,人才轉崗,不能很好地適崗,再高深的文憑,高級的職稱也起不到一點作用。從這點來講“北大畢業等于零”是完全正確的觀點。過去那種打一仗,封個將軍或諸侯,榮華富貴,錦衣玉食,終身享用不盡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了。必須象打工者一樣“天天做事,月月發薪”才會衣食無憂。
五、材與不材之間,也大有爭議,取才不足時,可以取其中間派,取不才時也可以取才與不才。況因取才者性情而可出現很種多情況,如荊棘,可恨,作欄防牛羊則必取,若取來作柴燒便可,但有些人因恨而伐之,有些人因恨而繞道而過,有些人因恨就地放火而燒之。
“材與不材之間”之“才”實則老鼠鉆風箱,兩頭受氣,需求不足則可取不取,需求有余則必棄之。絕大部分職員恰屬于“中庸”之才,人品不上不下,學問不深不淺,像貌不媸不妍,無特色,無特長,則必須要學會學習,學會變通,學會適應,才能更好地求得生存和發展。
(2015-1-23)
(原載《蒔蘭糾歧》一書,作者郭偉)
郭偉,四川省作協會員,中國散文學會會員。
注:本文已獲作者授權發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