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福建省作家協會新會員(漳州小說家)作品展
◆漳州·吳可彥
【作者簡介】
吳可彥:男,1990年出生于福建漳州漳浦,2014年畢業于長春大學,同年于海峽文藝出版社出版長篇小說《星期八》,曾發表短篇小說于《福建文學》等雜志。福建省作家協會會員。
《槍》
吳可彥
開著吉普車在茫茫草原中飛奔,林森覺得自己就是一匹野馬,之所以林森敢開這么快,得益于前面一百米處有一輛吉普開路,他們顯然了解地形,這更加肯定了林森對他們的懷疑。
他們一直開到了一片肥沃的草地前,這塊草地可以說是草原中的綠洲,實際上草原游很大一部分面積是沙地,而面前這片卻的確可以用綠油油來形容。
前面那輛車里下來兩個男人,林森距離他們五十米處停車,兩個男人
一矮一高,一胖一瘦,矮子瘦高個子胖,他們穿著黑色夾克,手上都握著獵槍。
林森的車上也有槍,他很自信自己的槍性能比他們的要好,雖然他還沒有使用過它,可是軍用步槍,沒有理由輸給獵槍,可是林森病不敢拿出自己的槍,他們經驗豐富,而且有兩個。
“小子,你找死,跟著我們干什么?”胖子喊道,林森已經客氣滴放下車窗,微笑著面對他們。
“我是來玩的,跟著你們飆車,真的好爽啊。”林森打開車門,給他們遞煙。
“小子,你現在玩夠了,趕緊回頭,否則你很危險。”矮子端起手中的獵槍對著林森,雙管的黑洞洞仿佛一雙眼睛。
“嗯,嗯。”林森賠笑坐回自己的吉普里,他正發動隱形,一群羚羊從遠處跑來,它們來這片肥沃的草地開宴會來了,林森看到胖子笑了,他們黑黝黝的臉和白森森的牙齒形成的對比。
兩個獵人完全忘記了林森,他們慢慢地往前走著,羚羊快速地跑來,它們腳步輕靈,一只羚羊就等于兩個芭蕾舞演員,皮毛在烈日下反射著黃金的光輝,黃金的光輝,難怪兩個男人看得垂涎三尺呢。
林森重新打開了門,他手里多了一桿步槍,兩個男人蹲地瞄準,羚羊距離他們越來越近,林森學著蹲下了自己的身體,他把槍托靠在肩膀上,打開了保險。
“開槍!”兩個男人里面有一個發出了指令,林森顫抖的手指才扣動了扳機,肩膀被撞得生疼,賣槍人早就和他說過射擊的動作要領,其中一個就是槍托要緊緊靠住肩膀,否則肩膀會被撞擊得更疼,可是林森在這關鍵時候什么都忘了。
兩聲槍響把羚羊嚇得四處逃竄,一頭羚羊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,那個高胖子的腦袋也噴射出紅色和白色的液體,那個矮子絲毫沒有注意到同伴的犧牲,他興奮地向另外一個方向開槍,不過沒有擊中那些已經受驚的林洋。
林森把槍托靠住肩膀,他感覺到疼痛難忍,再開一槍,他懷疑自己會骨折,可是那個矮子還在追殺羚羊,林森不想再看到它們受到傷害,于是林森又開了一槍,子彈在矮子的身邊揚起塵土,沒有擊中,矮子這才發現了危險,他回頭看著林森,他當然也看到了林森肩上的步槍,矮子扔下手中的獵槍,跪倒在地,這時候他發現自己的同伴腦漿迸裂,于是他哭了,“大哥,帥哥,饒命啊,饒命,我上有八十老母,下有三歲小兒,我沒有兄弟沒有姐妹,我老婆去年去世,我若死了,我不能死啊!”
八十老母和三歲小兒的年齡跨度太大,他若說八十老奶,林森可能就相信了他,可是相信可能也沒有用,林森知道,這個矮子,以前也殺過許多獵物,現在躺在不遠處血泊中的羚羊,也是他殺害的,血債要血還,林森扣動了扳機,子彈打進肉里傳來一聲悶響,矮子搖搖晃晃了兩下,然后趴在了地上。
林森,34歲,男,北漂青年,一年前辭職,銀行存款八十一萬三千四百五十六圓三角七分,這筆錢,他沒有去房地產公司付首付,他沒有女朋友,也不需要結婚,他需要一輛吉普,他開著吉普,從北到南,一不小心出了邊境,他在越南買下肩上這桿步槍,然后殺了兩個人。
林森在他們的后備箱里找出一把鏟子,他挖了一個大洞,把羚羊推進了洞里,然后掩上了土。
干完了這些,林森滿頭大汗,心中煩躁,他看到那兩具惡心的尸體,矮子突出的眼球仇恨地看著他,林森拾起地上的獵槍,往矮子的臉上又開了一槍,頓時面目全非,沙土飛揚,林森把獵槍扔在矮子的身上,然后上了自己的吉普,轉彎離去。
林森開著車在這偏遠小縣城里飛奔,他早已習慣了北京那寬闊的街道,在那樣的街道上,通暢的時候可以開得很快,堵車的時候又寸步難行,這個小縣城的街道,顯然限制了林森的速度,這里的空氣過分清新,行道樹異常的綠。林森漸漸減慢車速,因為他看到不遠處有一只野狗在垃圾堆吃東西,林森停在了野狗的面前,他走進一邊的小吃店,買了一個雞腿,放在野狗的面前。
野狗長著灰色的皮毛,流浪讓它顯得瘦小而精壯,它大腿的肌肉圓鼓鼓的,兩只后腳在地上不停地小幅度移動,似乎有些煩躁,它見到雞腿十分興奮,瘋狂地撕咬起來。林森在一邊微笑地看著,他想起小時候養過的那只狗,他唯一養過的那只哈巴狗,它叫哈哈,哈哈太小了,只是面前這只野狗的一半大,哈哈太白了,面前這只野狗的確有些臟,可是它們都是可愛的生命,真實的生命,不似人般虛偽。
一分鐘不到的功夫,雞腿就連渣都不剩了,野狗伸出大舌頭舔著地面那一點余味,林森笑了。
“兄弟,看來你還想要。”林森說著轉身向小吃店走去,野狗似乎看出了他的意思,對他叫了一聲,林森回頭看它,它又叫了一聲,林森聽得出野狗的感激之情,不過野狗立刻轉身走了,林森看著它的背影,這是一條選擇流浪的狗,它并不想接受林森的飼養,或許它早已經對人類失望,或許它的確從來沒有被飼養過也未可知,總之它沒有留戀地走了,林森從心中敬佩它,一條狗,如果因為一個雞腿就被馴服,那就被人看不起了,其實人又何嘗不是為了一碗飯而馴服了呢?人有什么看不起狗的。
林森轉身準備上車,不遠處傳來一聲悶響,一條狗躺在血泊之中,一輛小車從血泊邊離去,周圍沒有別的車,很顯然狗是這輛車撞的,可是這輛車沒有停下來,這輛車毫無愧疚地走了,在撞車之前,林森甚至沒有聽見剎車的聲音。血泊中的狗已經血肉模糊,灰色的皮毛依稀可見,林森有些錯愕,他呆呆地看著血泊中的它,它熱愛自由,可它如此輕易地被毀滅了。
一輛摩的從不遠處駛來,那個摩的司機原本在一棵大樹下等生意的,他丟掉手中的過濾嘴,笑嘻嘻地開著摩托車向野狗開來。他找準了一個角度,然后發動油門,從野狗的肚子上碾過。
大小腸和內臟從狗嘴里噴射而出,摩的司機笑了,哈哈哈哈地笑著,他的同伴在大樹下也笑了,他們向他豎起大拇指,覺得他的表演精彩絕倫。
林森的眼睛瞪大了,他明白了這些人的殘酷,他打開車門跳進吉普,從車座底下拉出步槍,吉普開到了大樹邊,林森放下車窗,正好面對那位英雄歸來的摩的司機,他正接過同伴遞來的香煙,另一個同伴來給他點火,就在香煙就要點著的當口,子彈打進了他的腦門。
所有人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,林森開著吉普已經離去,他知道自己要成為通緝犯,可是擊斃那個英雄摩的卻是必須的,所以林森坦然地接受了被通緝的命運,草原里殺了兩個人當然不算什么,誰也不知道是誰干的,可是大馬路上人心惶惶,每個電線桿上都安裝著攝像頭,警察很快就會來找他。
黑色吉普在國道上飛奔,林森麻木地看著路上的世界,一開始他還想著那只躺在血泊里的野狗,后來他想的都是哈哈,他想到哈哈死的那天,哈哈看著他,用舌頭舔他的手背,舔他滿是淚水的手背,那時候哈哈身上有無數的彈片,遍體鱗傷,那是鄰居的大哥哥干的,他舅舅給他買了一把鳥銃,大哥哥打鳥卻總打不到,于是大哥哥找到了哈哈,他對著哈哈的身體開了一槍,哈哈雪白的皮毛上滿是血點,鳥銃是散彈,散開的彈片鉆進哈哈的肉里,林森憤怒了,他大叫著沖上去,可是大哥哥比他大很多,他一腳就把林森踢翻在地,哈哈看到主人被踢,也憤怒地沖了上去,鳥銃又開了一槍,哈哈痛苦地逃跑,它已經有點跑不動了,慘烈的叫聲也變成了悶哼,大哥哥舉著鳥銃,等哈哈走遠了點,又開了一槍,打中了打中了!哈哈,我打中了,這么遠,我還打中了!大哥哥很開心,他又開了一槍,也打中了,林森跑過去抱住了哈哈,他愿意為它擋住所有的子彈,可是哈哈身上已經有太多的子彈,哈哈死了,它舔著他的手背,舔著他的眼淚,死了。
林森抱著哈哈,哭著去找父母,可是父母沒有反應,他們心中暗喜,這只狗早鬧得家里不得安寧,糞便弄得四處狼藉,父母才不愿為哈哈去找鄰居理論,父母是心胸寬廣的人,不要為了一條狗傷了鄰居之間的和氣。
早上的時候,林森跑到大哥哥的樓上,他手里握著磚頭,大哥哥出門上學,林森就一磚頭了結了他,大哥哥果然出門了,林森看到他圓滾滾的黑頭,就是這個黑頭,林森瞄準著,可是他的手在顫抖,林森瞄準著,可是磚頭不知道怎么回事,忽然掉了,就掉在林森的腳背上。
經過三天三夜的逃逸,林森來到了浙江,之所以來這里,因為他知道大哥哥在這里上班,看到那只野狗的內臟,林森決定為哈哈報仇,既然槍殺羚羊的獵人該死,既然碾過死狗的摩的英雄該死,那殺害哈哈的人,必須死。這是林森經過思考后得出的結論。
林森打電話給朋友,要到了大哥哥的手機號碼。出乎意料,大哥哥接到林森的電話十分開心,約定夜晚就在酒店為林森接風。
“大哥現在做了點生意,賺了點小錢,就是很想和朋友們一起享福啊,就是找不到我們小時候一起玩的幾個。”大哥哥帶來了老婆和孩子,可愛的小女孩才五歲半,已經會叫林森叔叔了。
林森尷尬地笑著,說起來,大哥哥小時候就是一個慷慨的人,總是請大家吃冰淇淋,當然自從哈哈被打死之后,林森就不吃大哥哥買的東西了。
“小時候我們一起烤地瓜,一起偷偷去打街機,一起打籃球,哈哈,太開心了。”大哥哥喝得有點多了。
林森精神恍惚地應和著,勉強擠出幾個笑容,還好大哥哥氣氛熱烈,否則早就冷場了。
兩人喝得醉醺醺,大哥哥還是堅持要扶著林森,他們一起走到了停車場,嫂子去開大哥哥的車。
大哥哥扶著林森來到吉普車前。
“兄弟,以后路過這邊,一定要來找大哥,大哥一定招待到位!”大哥哥都有點站不穩了,還是幫林森打開了車門。
林森從吉普車里拉出了自動步槍,黑洞洞的槍口頂在大哥哥的胸膛上。
大哥哥說不出話來,他的酒一下子醒了。
“記得哈哈嗎?”林森問道。
大哥哥搖了搖頭,身體也隨之搖晃起來。
“記得你拿著鳥銃,殺了我家的哈哈嗎?”
“一只哈,哈巴狗?”大哥哥問道。
“沒錯!”林森重新用槍口頂住大哥哥的胸膛,打開了保險。
“爸爸,你們在干嘛呀?”小女孩蹦蹦跳跳跑了過來。
“別,別過來!”大哥哥驚慌地喊叫道。
小女孩站在原地,睜著大眼睛看著兩個大人,她似乎意識到了什么,忽然哭了起來。
“爸爸,爸爸……”
林森的雙眼模糊了,他看見了哈哈,哈哈伸著舌頭對他笑,哈哈真可愛,可是大哥哥在他女兒眼中,也是一個可愛的人呀。
大哥哥和哈哈有什么區別嗎?他們都是活生生的生命,他們都有關心他們的人。
可是他殺了哈哈,可是如果我殺了他,那小女孩是不是也應該來殺自己呢?
林森一腳踹倒大哥哥,把槍丟進車中,開著吉普離開了飯店。
他一路飛馳,醉酒駕車,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在開往哪里,他想到兩個獵人也有親人,他想到摩的司機也有小孩老婆。
吉普忽然撞在護欄上,林森被安全氣囊包圍著。
他煩躁地撥開這些氣囊,從副駕駛座上拿過自動步槍,保險已經開了。
他把槍口塞進嘴里,用拇指扣動扳機。
次日,所有的新聞首頁上,都有一個標題,殺人狂畏罪自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