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專訪丨鄭在歡:16歲出走,輾轉11年,終成作家
16歲出走 輾轉11年 終成作家
采訪 / 零雜志人物非虛構團隊 倪羽裳

十六歲離家出走
十一年間四處輾轉
憑借寫小說
他成為作家鄭在歡
01
鄭歡歡第一次試圖離家出走是在十四歲。
那天他坐在花池邊上,看著小孩子們沒心沒肺地玩樂,突然覺得所有人都比他快樂,連地上的螞蟻都是。他在田野和樹林里四處游蕩,專挑沒人的地方走,然后從書包里拿出日記本,第一次寫下一篇不是老師布置的作文:
“我不想回家,我寧愿做個沒有家的人。”
鄭歡歡生于1990年,出生七個月,母親因病去世。那時三鹿奶粉大行其道,奶奶養蘑菇賣了錢給他買奶粉。父親長年在廣州謀生,開摩的,在天橋上販賣盜版書、盜版光盤。2007年廣州市中心城區全面禁行摩托車,新時代到來,這些工作全沒有了。
小時候父親帶回家不少武俠小說和《故事會》,鄭歡歡囫圇吞棗地讀。十一歲那年,父親把他從奶奶家接回家生活,讓他照顧繼母新生的女兒。
“終于,我們還是走進了那扇藍色的大門,說來也奇怪,村里那么多門,只有我們家是藍色的,直到現在,我也沒有見到過同樣顏色的門。進門的一刻,我正式告別了自由的童年,進入了灰色的少年生涯。”(《暴烈之花》)
繼母脾氣暴躁,不管對自己的親骨肉還是對他,她打起來都毫不手軟。鄭歡歡的少年時代過得并不好。骨子里軟弱的他,在繼母的強悍和暴力之下不得不逆來順受。十四歲時,他第一次萌生了離家出走的念頭,這種念頭始終出現在他后來的小說里——
“天慢慢黑下來,連鳥都回巢了,只有我無處可去,就像一個多余的腫瘤,沒有人歡迎。整個上午我都在林子里閑逛,整個樹林只有我一個人和一些不需要南遷的鳥。我拿出小刀,在泡桐上刻字,每一刀都會留下汁液。我在好幾棵樹上刻上“天不公平”,最后以“我操你媽”收場。我也不大明白在操誰的媽,反正那一天我對世間一切都懷有恨意。”(《沒娘的孩子》 2013年)
曾經有段時間,鄭歡歡在外公家住了半個學期,外公說好不再把他送回家,最終迫于各種壓力食了言,他又被送回那扇藍色的大門。那次回去后他勤勤懇懇干活,老老實實挨打,再也沒有跑過,就這樣忍辱負重過了兩年。
駐馬店的2006年,鄭歡歡十六歲,和繼母大吵一架之后,他離開了那扇藍色大門,再也沒有回去。那個學期他吃住都在奶奶家,由于不愿回去,父親和繼母不再支付他的學費。
河南是對外勞務輸出大省,這年春天,農村學校留守兒童的輟學率普遍升高。鄭歡歡就讀的學校也迎來了一股輟學高潮,三千多學生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。鄭歡歡順應這場巨變,和同鄉一起踏上了打工的火車。他以一個“逃亡者”的角色,逃離了那扇藍色的大門,灰色的少年時代也隨之遠去。
“一個懦弱又無能的人,就只能逆來順受了。后來又長大一些,我才掌握了一門為軟弱無能的人量身定做的技藝,那就是逃跑,我一次比一次跑得遠,在成功之前全是失敗,直到最后一次一鼓作氣,一下跑了七年,才算是真正的成功。”(《沒娘的孩子》 2013年)
02
鄭歡歡離開駐馬店,來到河北一個小鎮,那兒有“中國箱包之都”的稱號。那兒有大大小小的加工廠,加工世界各地品牌的箱包,從學生的書包到女士手提包。
鄭歡歡在一個小作坊里打工。小作坊里一共只有七八個人,老板也干活。進來的第一年,是沒有資格踩縫紉機的,鄭歡歡只能在旁邊打雜。在其他人做包的時候,他在旁邊剪線頭。剛做完的包是里子朝外的,他就負責把包的正面翻出來,套上塑料袋。
鄭歡歡第一次獨自在外生活,自己掙錢養活自己。當時一個月工資很低,幾乎可以忽略不計。他每天早上六點起床,沒有放假的時間。那時候他個子長得不高,每天只能吃土豆。他在河北小作坊里呆了兩年。
“做飯的是老板他娘,老太太不舍得放油,土豆幾乎是煮熟的,一點味道都沒有,天天吃飯就跟吃藥一樣。”
在河北打工的時候,宿舍沒有電視,他就只能和同住的工友一起看武俠小說。當沒書可看了,鄭歡歡就自己寫,每天下班后趴在床上寫兩頁,第二天給工友看。他用三個月時間寫完了一部長篇武俠小說《龍門劍客》。從此,鄭歡歡開始正經寫小說。
那時他的寫作過程中沒有絲毫痛苦,可以說是全身心地享受。
后來鄭歡歡寫了一部自傳體小說,寫少年時代的自身經歷。當時他沒有電腦,寫在一毛錢一本的算術本上,為了省錢,寫得密密麻麻,連本子后面的封皮都寫滿了字。他寫了十幾個本子,大概十萬字,很多年之后再看,覺得失敗。
“那時候寫作,是為了證明自己厲害,這是那時候的寫作原因。除去這些,唯一讓我寫作的動力就是自己的苦難。因為沒有人可以去訴說,我感到委屈和不公平,只能用這種方式去發泄。當然我也不想讓人知道,這本小說一個字也沒有讓人看過,對于我就像自己一樣隱秘。”
2008年,鄭歡歡決定去浙江投奔親戚。
大姨家開了一家水果店,在那里做小生意。小姨在浙江某個小鎮的一家塑料廠里工作。鄭歡歡會踩縫紉機,小姨便介紹他去了塑料廠的一個姊妹工廠,制作外貿鞋子的。他新上手,只能做最簡單的鞋子。他做的那款鞋子的代號是54652,用縫紉機將三塊皮的料軋在一起。
2008年金融危機,外貿廠鞋子賣不出去,工人做的貨也少。老職工從每個月掙五六千塊,到只能掙兩三千塊。鄭歡歡當時每天固定做兩筐鞋,一筐二十雙,一上午就做完了。下午就和表兄弟們去打麻將,上網吧,過得很快樂。
“那幾乎是我們最快樂的一年,賣水果的生意很好,出門就是本市最大的農貿市場。我找了一份很輕松的工作,每天只上半天班就跑回來玩了。表哥喜歡電子音樂,電視里經常放著的士高碟片,走在路上就用山寨機放得震天響。”(《傻瓜的愛情》)
03
2009年,鄭歡歡從浙江輾轉到北京,住在堂姐家,第一次住上城市里的樓房。
堂姐在北京豐臺的一家批發市場批發部隊用品,例如望遠鏡、放大鏡、衣服、軍用包等等。他在批發市場做銷售和運輸,每天從早上七點干到晚上六點。
2009年,鄭歡歡在網站上看到一個小說比賽,十萬塊獎金。他抱著試試的態度參加了,用筆名鄭在開始寫小說。
當時他19歲,沒有電腦,寫作工具就是一部諾基亞N72手機。他邊寫邊上傳,用手機寫一千字左右,就上傳了。這也導致寫的兩篇小說都沒有用word文檔保存,其中寫的一篇玄幻小說后來就找不到了。
因為一天要工作11個小時,他寫作的時間不多。小說寫到一半,他決定請假回家一個月,專心把稿子寫完。那時周圍的人都很不理解,覺得寫小說肯定是有文化的人才干的事。
把小說寫完后,鄭歡歡又回到北京繼續上班。他同時寫了兩篇小說,一篇是玄幻小說,寫了十萬字,最終不了了之。另一篇小說偏文學,名字叫做《有關樂子的不同尋常的三百零八天》。
故事是關于一個年輕人和兩姐妹的愛情故事,那兩姐妹深沉、成熟,她們建造了一個地方照顧流浪的小孩。主角樂子是一個殺手,他闖進去幫她們一起照顧那些孩子。后來這篇小說獲得了三等獎,比賽主辦方說要幫他出版,當時鄭歡歡什么都不懂,也不知道要有個word文檔形式的作品給出版社看。
也是那個時候,鄭歡歡在網站上認識了現在的摯友、寫作道路上很重要的一個朋友——魏思孝。當時兩人都初出茅廬,在網站上參加小說比賽。網站上大部分人都在寫網絡小說,鄭歡歡看了魏思孝的作品,很有文學性,覺得很不一樣。
魏思孝是一個文學青年,讀王小波,寫的小說現實荒誕。而當時的鄭歡歡只是憑感覺瞎寫,也不認識任何一個寫作的朋友。鄭歡歡和魏思孝因為熱愛寫作走在一起,因為對寫作真誠的態度沒有分道揚鑣。鄭歡歡這么評價好友魏思孝:
“魏思孝,我現在叫他魏老師,是一個農民般勤懇樸實的寫作者。但他的作品,卻寫出了年輕人的猥瑣、窘迫、荒誕和純真。”
魏思孝在網吧幫鄭歡歡把《有關樂子的不同尋常的三百零八天》從網站上一章一章地復制到word文檔里。網站上排版特別亂,他復制了一下午,把小說貼到文檔里,處理格式等。后來這篇小說就保留了下來,十萬字左右。
鄭歡歡在這個網站寫小說,認識了當時的女朋友。
“她就是在那個網站上看小說,她看我寫的東西還不錯。所以09年這一年稱得上是真正開始寫作了,算是一個人生的轉折點。我現在二十七歲,十九歲時候的事情,八年時間,其實變化還是很大的,因為寫作。”
八年過去了,鄭歡歡依然保存著那部諾基亞N72手機,里面有他和女友發的數百條短信,一直舍不得扔掉。手機買回來大半年就用它打了二十萬字小說,掉漆嚴重,用了一年多就不大好使了。他用這部手機打出來的小說獲了獎,用獎金買了電腦,從此開始用電腦寫作。
領獎時他和承辦比賽的網站簽了一個十年的合同,在那網站上發表作品,當時他的筆名叫做鄭在,那之后他辭去了批發市場的工作。后來他搬到當時的女友家住,正式開始寫小說。
后來他再寫東西,覺得不能再用這個名字了,就在筆名里又加了一個歡,鄭在歡。
04
二十歲、二十一歲的鄭在歡,年輕、好奇、熱愛音樂、文藝。
他愛聽搖滾樂,最喜歡NIRVANA,柯本是他的偶像。他認為柯本是那種才華配得上美貌的人。“比他偉大的音樂人有很多,但他具有明顯的辨識度,當你把他作為偶像,別人也就基本知道你的審美是什么樣子。”
他去學吉他,把音樂當作更直接的表達方式,他也把自己的音樂稱之為寫作之余的邊角料。他寫歌的時候,通常是極度開心或者抑郁的時候,他把即時的情緒寫成歌。曾經他有過組樂隊的打算,由于條件不充足,沒有組成。
“所有想做的事情,都是時間的產物。只有在那個年齡段,你會干。”
年輕時他覺得玩音樂很酷,過了幾年,就覺得這事兒不酷了。但鄭在歡始終沒有放棄這種直接的表達方式,只是從一腔熱血變得踏實和自知。
2012年,也是他的寫作真正成長起來的一年,他在楊黎主編的《橡皮》上發表了第一篇自己滿意的小說,寫了三個年輕人相約自殺的故事。那時候富士康的事情鬧得很大,他想起了他那些出門在外的同伴們,他們過著和富士康員工差不多的生活。甚至是鄭在歡自己,也有過這種生活體驗。
2017年,鄭在歡出版了小說集《駐馬店傷心故事集》,這部小說分為《病人列傳》和《Cult家族》兩個部分,分別完成于2013年春天和秋天。那時鄭在歡二十三歲,沒有工作,還在立志成為一個厲害的作家,還以為成為一個厲害的作家就是人生的全部意義。
他那時候只是純粹地寫作。
這本書起源于偶然,他寫出第一篇,發現這樣的故事還有很多。因為彼此關聯,寫得很快。這個十六歲逃離駐馬店的少年,最終選擇寫下這些故鄉事,里面自然有他自己的影子。鄭在歡試圖通過一種漫不經心的態度講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,也試圖還原記憶里那群人的生活狀態。但他認為,如今的自己已經不會這么赤裸裸并毫無顧慮地寫下這些故事。
“我在農村長大,熟人社會,每個人都認識,后來我開始寫小說,他們毫無疑問成為我最直接的素材。在這一系列故事里,我沒有用小說的方式處理。這不是說沒有虛構的地方,我只是沿著真實的脈絡處理素材,不去提煉主題,也不做評判。”
語言輕松詼諧,故事沉重陰郁是鄭在歡的寫作風格。他說他喜歡喜劇的方式,即使寫下的故事難過而殘酷。他想盡可能從無常的生命中發掘永恒的幸福和美好。
他現在的生活狀態,有時忙有時閑,有時候連續幾天喝酒,有時候幾天不想見人。他對于生活沒有理想狀態,“因為永遠不會滿足,所以感受當下就好。”
這么多年過去,十六歲逃離駐馬店的鄭歡歡,成為了作家鄭在歡。四處輾轉的十一年里,過得好與不好已不再重要。他取自己名字中的一個歡字,篡改李白的詩,把“人生得不得意都須盡歡”作為各大社交網絡的簽名。
現在回過頭來,他看著自己寫下的作品,覺得它們已經不再屬于他。而他,還有很多東西要寫。


作者:倪羽裳
來源:零雜志 微信公眾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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