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還記得那個故事嗎?》原刊《青春》2021年第1期,《思南文學選刊》2021年第5期選載
“說”的悖論,或“有效的莫名其妙”
關于鄭在歡《還記得那個故事嗎?》及其他
文/李壯
那是2020年春天的一個中午,鄭在歡把他剛完成的一篇小說初稿微信發給我看。我當時正坐在麥當勞里嗑麥旋風冰激凌,本來只打算先看個開頭,沒想到一口氣細細讀到了底。小說看完,麥旋風已經化成了奧利奧奶蓋,黑色的餅干碎屑漂浮在乳白色冰涼的液體上,就那么暗幽幽地閃耀著,像話語從內部解體后、散落在經驗之河上的殘片——借用小說原文里的一種描述,這實在“很古怪,也很悲傷”。
我端起這杯完全融化掉的冰激凌一飲而盡,用方言給鄭在歡敲去了一句臟話。原文是:“我££££(此處省略四個字),寫得好哇!”
小說有一個很莫名其妙的題目,叫《還記得那個故事嗎?》。一年多后的此刻,我正試圖嚴肅地談論它。事實上,不僅題目,整篇小說都很莫名其妙。說的好聽點,這篇小說的風格叫“王顧左右而言他”;說得放肆點,那就是“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”。整篇小說的精髓就在于“說的悖論”:人物(包括作者)在其中所說的幾乎全部的話,都與他真正想說的話沒有直接關系。他一直在說,說得甚至非常有趣、讓人極其想聽,但實際上卻似乎從未張口。這產生了一種奇怪的力量,乃至揭示了某種荒謬的必然。小說賦予“沉默”一種喧嘩的形式,或者說,給“沉默”打造了一具敘事的、語言的肉身。
由此言之,這篇小說與前一陣莫名火起來的“廢話文學”——“聽君一席話,如聽一席話”“七日不見,如隔一周”云云——似乎有血緣之親。它們共同指向一種呈現為喜劇的悲劇性“無語”,并將其打造為把玩、審美的對象。然而實際上,這篇小說的問世時間,可要比“廢話文學”(當然,我在此指的是網絡世界的新潮“話風”、而不是文學史上那個以“廢話”為名的實體流派)成為青年群體“話語時尚”要早得多。誰說文學跟時代生活脫節了?有些時候,文學對時代生活隱秘氣息的感受和捕捉,甚至比流行文化更早,只不過我們未必注意到了而已。
因此,“莫名其妙”當然不是貶義。在今天,有太多太多的“情真意重”,都只能通過“莫名其妙”才能表達出來。這并不是故弄玄虛。在這個經驗繁冗、情感膨脹、“信息過載”與“信息繭房”并行不悖的時代,“無窮的遠方,無數的人們,都和我有關”固然是事實,但“人類的悲歡并不相通,我只是覺得他們吵鬧”也同樣是實話。“表達”的力量,已經被嚴重地磨損了、透支了,以致我們很難再以古典性的方式,走著臺步、甚至踢著正步,便穿透經驗的厚重脂肪、刺中充滿疑問的意識本質。
就拿《還記得那個故事嗎?》來說吧!它當然有一枚“正經”的、本質化的內核。這篇小說要講的,其實是人世的“變”、人心的“隔”,講的是一位青春將盡的年輕人,對理所當然的、“正常”而“正確”的人生未來的恐懼。甚至說得再直白一點,這篇小說講的,其實就是一位敏感青年的孤獨內心、及其“恐婚”故事。這當然是很重大、也很有時代典型性的主題。但問題是,如果就單看上面這段“干貨總結”,如果作者就這么端起范兒來直愣愣扛上去寫,反正我自己是一點也不想讀這篇小說的。
這是文學面對著的巨大悖論:一方面,有些主題確乎值得我們一談再談,但另一方面,我們又很容易一動筆就把事情談濫談糟、談成“套路”、談出一股太過熟悉的酸味兒來——事實上,就像蘇珊?桑塔格所說的那樣,當藝術從宗教那里繼承了語言問題后,話語似乎正變成某種阻礙,“一方面我們的語匯貧乏,另一方面我們又濫用詞語”,以至于同時導致了意識的過度活躍(紊亂)和思維的遲鈍麻木(蘇珊?桑塔格《沉默的美學》)。況且,這一切本也不是什么新奇的經驗,“遠行者有故事”,但我們的讀者乃至我們自己,都不是“遠行者”而是“沉溺者”“受困者”。近景魔術最難演。
怎么辦?一種有效的方案,便是“勞師襲遠”“欲擒故縱”。把一樁正劇性、悲劇性的事情,用喜劇性、鬧劇性的策略來寫,甚至以“不談”的方式來“談”。我想鄭在歡是此中高手。《還記得那個故事嗎?》便是很好的樣本:這個故事在不斷地“跑偏”“掉線”、但又始終隱隱地圍繞著某個不可見的力學中心,在偏離中求抵達、于沉默里求發聲。小說的題目里提到了“那個”故事,單數。但這篇小說本身顯然是一個復數的故事,三層不同的故事之間相互嵌套,相互遮蔽,相互呈現:
——首先,就是字面上的“那個故事”。這是最直觀的第一層。“我”忽然聯系發小光明,想再聽他講一遍“小孩吃包子”的故事。對這個故事的回憶、講述,構成了小說的絕大部分內容。“小孩吃包子”這個故事很荒唐、甚至有點恐怖(具體情節我在此就不再復述了)。比故事本事更荒唐的是,多年過去,故事原本的講述者光明,早已經把故事給忘了;但“我”居然不依不饒,不僅強迫光明回憶這個故事、甚至拉著他一起推測故事的邏輯、補充故事的細節……謝天謝地,故事最后總歸是被完整地回憶起來(你甚至干脆可以說“創造出來”)了。然后,小說也結束了。
——其次,是“失樂園/復樂園”的故事。在第一層故事中,存在著一對明顯的對抗性關系。“我”一定要推動敘事(努力回憶那個故事),光明則一再地阻滯敘事(沒興趣回憶那個故事)。正是在這里,存在著小說故事的第二層:“我”與光明、或者說與失落掉的少年世界間的故事。一個成年人纏著另一個成年人要聽故事,這顯然是不正常的。換言之,此事背后是“有問題”的。這個問題便是,“我”對自己身處的成人世界產生了巨大的不認同。在“追討故事”的縫隙里,“我”已經透露了自己在現實中遭遇的困境:生活仿佛索然無味,人與人之間無法溝通。
后來有一天,我突然覺得沒意思,我意識到這個讓人沮喪的事實:我們好像在聊一件事,其實我們在聊八件事,那七件我們根本不想聊的事情偽裝成我們想聊的那一件事情,搞到最后我們都不知道自己在聊什么了。所有聊天都是這么結束的,我們突然忘了原來在聊什么。我們偷偷地看對方一眼,覺出尷尬,并迅速道別。
這是一條隱藏著的故事線:“我”從北京回到了老家,因為“我”成了一個被無聊而虛偽的成人世界“開除”的人。在形式上,“我”回來是為了“換換心情”、為了“和閑人聊天”;而在本質上,主人公乃是試圖找回那已然沉沒在水面之下的少年世界。“小孩吃包子”的故事,便是覆蓋在少年世界之上的那一道水。“我”要找到這水,要像摩西分開紅海一樣分開這水面、穿過它抵達記憶中的黃金國度。這層故事,建基于當下現實經驗背景(雖然相關元素并不濃重),同時又相當古老、帶有某種母題性的色彩。
——最后,是一個哈姆雷特式自我懷疑的故事。與“我”不同,光明顯然不想跟“少年黃金國”較勁。并且,光明是希望“我”長大的:“你就是太閑了,為什么非要想起來?想起來有什么用?你找工作了嗎?沒有工作你怎么結婚?小娟是個好女孩,你不要讓她吃苦。”小娟是光明的妹妹,是“我”的女朋友。終于,我們來到了小說最核心的、卻也是幽靈一般最飄忽的第三層故事。“我”不想結婚。“我”對生活、對人、對愛,似乎都是沒有信心的。他不信任別人告訴他理應信任的一切,或許這在本質上是因為他不信任自己:他對自己可預見的未來、乃至“自我”本身,藏著一份根本性的懷疑。他“不確定”,故而“沒想好”,并因此“說不出”。
我正努力發現她的優點,好下定決心跟她結婚。我不是裝修不起房子,也不是不想裝,我只是故意拖延。光明的意見就是從這來的……我喜歡她,但不確定這種喜歡能支撐多久……我愛她,毫無顧慮地愛,我愛她,所以顧慮越來越多。這種話跟光明怎么說呢,他現在連故事都不講了。
是啊,這樣的話,怎么好跟別人講呢?于是沒有辦法,只能去講那些不相干的話,去講那些徒勞的、無意義的、故意延宕的話。只能去追討和回憶一個故事,而對“那個故事”的追討,完整地構成了鄭在歡筆下的“這個故事”——并且,在其中藏匿了更多更重要的故事。
這當然是莫名其妙的。但它是一種“有效的莫名其妙”:通過近乎通篇的“無效的說”,鄭在歡把一些“不好說”甚至“不可說”的東西說了出來;甚至對于生活、對于圍繞著生活的種種表述(“表述”的背后當然是“認知”),這篇小說還構成了對其無效性的充滿悲哀的反諷。
因此,化用一下前面的“干貨總結”:這篇小說,其實是把“變”與“隔”直接轉化成了敘述的形式,在自我表達的可能性被不斷耗盡的巨大焦慮中,完成了對理所當然的、“正常”而“正確”的故事形態的超越。
按道理,文章到這里可以結束了。但我還想宕開一筆,聊聊作者鄭在歡的總體寫作。因為事實上,話語的失控和無效,一直是鄭在歡小說重要的主題甚至形式。這在當下文學經驗乃至精神體驗的譜系中,具有特殊的重要性。話語強大的理性力量,也即話語概括、整理、闡釋甚至管理現實經驗的能力,恰如喬治?斯坦納在《語言與沉默》一書中所描述的那樣,曾經作為一種普遍性的信念,支撐起人類文明的大廈:“古希臘-羅馬和基督教意義的世界,設法在語言的支配下管理現實……努力將人類的所有經驗、人類有記錄的過去、人類的現狀和對未來的期許,統統包含在理性話語的疆界之內”,與之相關的是這樣一種信念:“一切真理和真相,除了頂端那奇怪的一小點,都能夠安置在語言的四壁之內。”(喬治?斯坦納:《逃離言詞》)然而,在包括鄭在歡在內的許多青年小說家的作品中,語言的“神圣四壁”土崩瓦解;這并非是由于作者在寫作層面的疏漏或無能而導致,相反,話語理性的大量喪失——即話語的失控現象——本身,恰恰承擔著強大的敘事功能:它為作品提供了特殊的動力邏輯、話語形式,并直接指向小說的精神題旨。在鄭在歡的成名作小說集《駐馬店傷心故事集》里,許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都與此直接相關(如《咕咕哩嘀》《電話狂人》《吵架夫妻》等);在他剛剛集中推出的兩本全新小說集《今夜通宵殺敵》《團圓總在離散前》中,這種“喧鬧的沉默”“荒唐的合理”“帶哭腔的笑”依然延續著、生長著、變異著。插標賣首的鬼魂、歸去來兮的舊友、田野或網吧里嘈雜的人聲……一切依然是“莫名其妙”的。這“莫名其妙”是形式外殼、也是精神內核;是行文假面、也是心頭本真。
——而我們的心,或許也正跟這些故事一樣,渴望在不相關的形象和不可解的話語里,找到自己隱秘的抵達。
來源:思南讀書會
文/李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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