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經研究系列02
——探析胡寅對《詩經》賦比興藝術手法的“另類”解釋
文/董元奔(江蘇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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賦、比、興是《詩經》“六義”中的后三義,指的是《詩經》作品的創作手法。有人說,“賦比興”之說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出現了,證據是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中有“教六詩,曰風,曰雅,曰頌,曰賦,曰比,曰興。”過去傳說《周禮》是周公所著,莫不成創作時代跨越五百年的《詩經》從一開始就受到“賦比興”的藝術指導?顯然是不可能的,《周禮》是兩漢之際的學者托名周公所作。
《周禮》中闡述“賦比興”無非是兩漢之際的學者試圖向學術界強化自己的《詩經》“六義”觀,可見兩漢時期關于《詩經》的“六義”之說是有爭論的。早在西漢前期毛亨、毛萇所著的《毛詩》中的一些“小序”中就已經提到“賦比興”,但對其定義很模糊。此后,漢代人一直在爭論“賦比興”問題,包括《周禮》在內,東漢衛宏所作的《毛詩序》(即《毛詩》中的“大序”)、東漢馬融和鄭玄都參與過“六義”定義問題的爭論,但一直沒有形成定論。
再往后,經過南北朝劉勰和唐代孔穎達,《詩經》“賦比興”的“最終”定義權落到兩宋之際的胡寅(1098-1156)和南宋時期的朱熹(1130-1200)手中。胡寅認為賦是“敘物以言情”,比是“索物以托情”,興是“觸物以起情”;朱熹認為賦是“敷陳其事”,比是“以彼物比此物”,興是“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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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寅的賦比興觀在當時是被人們所接受的,但是后來朱熹在學界的名聲大大超過胡寅,朱熹的賦比興觀遂廣為后人所知,并被后人用來闡釋《詩經》直到今天。
筆者仔細對照胡、朱二公的說法,發現朱熹的說法一是比較通俗,二是去掉了“情”字。孔子說:“詩言志。”陸機說:“詩緣情而綺靡。”賦比興作為《詩經》的創作手法,不可能不關乎詩的抒情功能。當然,胡寅的說法還不僅僅重視了“情”,其“敘”、“托”、“觸”三個動詞也比朱熹更形象。我們不妨用具體例子來體會胡寅的賦比興觀相較于朱熹的精密之處。
《衛風》的第一篇是《淇奧》,其第一節是這樣的:
瞻彼淇奧,綠竹綺綺。
有匪君子,如切如嗟,如琢如磨。
瑟兮僴兮,赫兮咺兮。
有匪君子,終不可諼兮!
這節詩一共四句,描寫了君子的美德。很明顯,第一句是興,即朱熹所謂先言淇水、綠竹以引起所要吟詠的君子。如果這樣理解興,我們無法知道作者為什么要用淇水、綠竹來起興,為什么不用別的事物呢?如果使用胡寅的觀點,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,按照胡寅的“觸物以起情”,就是說,詩人的心被他看到的淇水的明凈和綠竹的蒼翠所觸動,他一下子想起君子那令人崇敬的潔凈的情懷和蒼青的品格來。起興不是沒來由的,起興的事物需要與被起興的事物存在著性狀上的和情感上的關聯。顯然,胡寅對于興的認識比朱熹精密。
這節詩中也是有比的。按照朱熹的“以彼物比此物”,這節詩就是以那些可以切割、打磨、雕刻的象牙、玉石等精美、高貴、純潔的事物來比況君子的品格。這樣理解不能說不對,但是卻沒有胡寅的“索物以托情”來的有意味。象牙、玉石之類的事物本來跟君子毫不相關,詩人眼前看到的只是淇水、綠竹,如果用象牙、玉石來比君子,那就是詩人費力“索”來的,并不是把現成的事物拿來的。而且詩人“索”來象牙、玉石并不只是需要其性狀,還要表達自己對君子品德的崇敬之情。同時,用來起興的淇水、綠竹其實也如象牙、玉石一樣,以其性狀參與了帶有感情色彩的比。
至于賦,依據朱熹的“敷陳其事”,詩中的“瑟兮僴兮,赫兮咺兮”就是,即分別描述君子的莊重、威武、光明、盛大。如果依據胡寅的“敘物以言情”,不僅“瑟兮僴兮,赫兮咺兮”是賦,包括興、比句子在內的整節詩都是在敘物,都是在一邊敘物一邊言情,整節詩都是賦。胡寅的賦相較于朱熹不僅有情感,而且還豐富多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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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分析,我們發現,除了重視情感之外,胡寅的賦比興觀比朱熹豐富,豐富表現在三種手法常常會糾纏在一起,特別是比興會結合,賦會把比興囊括在一起,似乎胡寅不能把《詩經》的賦比興手法分割出來,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,朱熹的賦比興觀才被后人接受。
其實,多種藝術手法施加于同一個意象,是詩的慣用手段。同為先秦時期的《楚辭》,其作品中經常用香草這一意象引發詩人對君子的描述和贊美,詩人使用的還不是香草與君子的某種相關性嗎?后人接受《楚辭》的這種比興相結合的所謂“有意味的比興”,為什么不接受《詩經》中的類似用法呢?何況《詩經》遠遠早于《楚辭》,《楚辭》應該是從《詩經》那里學習了比興相結合的用法。
強行把《詩經》作品的賦比興手法割裂開來分析,淡化了《詩經》的藝術風采,所以,我們在分析《詩經》具體作品的賦比興手法時,不防借鑒一下胡寅的觀點。
【作者簡介】董元奔,1971年生于江蘇宿遷,高等教育工作者。
(注:本文已獲作者授權發布)